健康科普|与时俱进,守护健康!一文读懂202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2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与我们每个人健康息息相关的法律有哪些新变化、新亮点?今天,就带大家一起划重点,如何依法共筑健康防线。
进一步明确传染病分类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共计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猴痘、炭疽(肺炭疽甲管)、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疟疾、血吸虫病。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乙类甲管: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关键点:
法定传染病从41种变为40种,将原乙类传染病中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合并为“人感染新亚型流感”(乙类)。于2008年、2020年和2023年分别新增手足口(丙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和猴痘(乙类)3种传染病。
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
新法要求,建立重点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监测哨点,拓展传染病症状监测范围;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增强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在疫情报告方面,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报告时限和方式。对于新发和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等,要求相关机构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部门及时核实并逐级上报。当前,我国正在全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安装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加强医防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确诊病例一键报告、阳性病例提醒报告和涉疫信息自动捕获。
关键点:国家疾控局将修订传染病报告规则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建立传染病报告激励机制,推动建设法定报告和主动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报告模式。
健全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新法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建立由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前急救机构、临时性救治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站等构成的综合医疗救治体系,对传染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同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鼓励传染病防治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和创新,对防治传染病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关键点: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优化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和免疫程序,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障。
制定突发原因不明传染病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根据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应当与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范围等相适应;在传染病防治中依法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支持和配合。新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传染病。个人应当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关键点:强调依法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不得过度收集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目的。对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泄露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完善了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制度,提高了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仪陇县人民医院 公共卫生管理科 杨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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